0539-8357798
首页 新闻资讯行业新闻
全方位监管促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再上新水平
2022-01-09 13:07 编辑:鸿旭网

(通讯员 周文华)今年以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其工作场所、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确保消毒后的餐饮具达到卫生标准,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行为,使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防止食源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消毒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公共餐饮具消毒质量,防止通过餐饮具而引发的食源性传染病的传播,确保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一是整合治理小规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为提升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服务质量,创造更好的餐饮具消毒条件,同时方便监管,我市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治理整合,将小规模单位资源、设施等进行整合,整合成较大规模。截至目前为止,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已有2017年的21家整合为6家。以上6家单位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规定,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具消毒单位选址、布局、生产用水、设备设施、人员要求、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包装标识等内容,同时对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要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发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符合《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等卫生要求,或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检测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是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管。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计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相关要求,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单,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等内容包装信息标识、生产场所卫生、产品出厂检验、企业生产管理规范化等情况,并填写《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督促其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依法查处,切断不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利益链条。

三是加强培训工作。今年7月12日,举办全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及各区县监督机构负责人班。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及市卫计委《2018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方案》等法规规范文件。对全市各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监督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检人员等进行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新规范的卫生知识培训,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提高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全面监督抽检工作。落实今年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监督抽检工作,自8月7日,我所再次联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对全市有工商登记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由疾控对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待疾控出具检验结果后,我们将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改正。

五是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相关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学评价报告》、《餐饮具消毒检验报告》、日常监督及处罚文书等相关资料。

各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大力开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及时向社会公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及抽检结果等情况。通过采取正面报道和曝光违法违规单位相结合方法,切实提高全市餐饮具消毒监督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