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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卫生监督局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
2014-08-03 09:24 编辑:鸿旭网

 
 
  消毒餐具的使用越来越受市场的青睐,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并不乐观。为了加强对消毒餐具的卫生管理,让广大顾客使用到放心的消毒餐具,抚顺市卫生监督局积极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活动,经过两个月的整治,现已取得阶段性胜利。

  据市卫生监督局局长杨士信介绍,按照“蓝盾二号行动 餐具安全 蓝盾护航”——2014年辽宁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依据《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等有关规定,市卫生监督局从5月-7月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餐具消毒企业是否做到持有有效的工商执照,参与生产的人员是否经健康体检合格后上岗。同时生产工艺流程要符合规范,有粗洗、清洗消毒包装、成品、包材(区)间;使用机械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专用的回收、储存、转运工具:使用合格的消毒药品,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餐饮具独立包装上要注明企业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保质期。

  截至目前,市卫生监督局对我市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1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现场对每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抽取10份消毒餐具样品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依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具体要求(对厂区,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车间的卫生要求,检验以及卫生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共有3家餐消企业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其中1家消毒单位通过监督工作与另一家符合国家要求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合并;对1家消毒餐具检测结果不合格整改无果的消毒单位下达停止生产意见书;对另1家消毒餐具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进行行政处罚。

  在对整治行动的消毒餐具抽样检测结果在媒体进行公示的同时,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不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的单位及时通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监督管理投入市场使用的消毒餐具卫生安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了我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相关企业提高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自觉性。下一阶段,市卫生监督局将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从根本上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防范和监管能力,也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监督。
 

  信息来源:抚顺市人民政府